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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体育投注:荣山镇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9   来源: 荣山镇   信息类型: 2024年预算    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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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体育投注:荣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荣山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巩固脱贫不返贫,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稳定解决脱贫户稳步增收,加强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项目建设。积极围绕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目标任务,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基本要求,激发农村群众稳步增收的内生力,切实加强农村依法治理,整体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发展。

2.加强建设与保护,助推镇域管理提质增效。

巩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的成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目标。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各单位责任人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狠抓落实,认认真真把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力争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再上新台阶。

3.改善民生强保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尚。大力实施“阳光村务行动”,规范议事协商机制,加大对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情况的督导检查,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持续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根据民政项目投放方向,加大养老育幼等项目的包装和申报,推动养老、基层政权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尽可能多的落地,进一步提高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服务水平。

4.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力促招商引资提质增效。

全力推进大荣快速通道、G5京昆高速扩容项目建设全力做好柏大路、荣双路改造升级,畅通交通内外循环;扎实做好渔洞河水库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动泉坝工业园提质扩面工作,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

5.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在全镇范围开展招商引资宣传工作,初步形成良好的招商氛围,大力引进强实力、高科技、高环保、高效益企业。以泉坝食品工业园区为重点、渔河文旅融合项目为亮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企业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渠道,引进效益良好、技术高精的环保优质企业入驻我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荣山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7办5中心,分别为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党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社会治理办、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荣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561.3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56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1.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56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49万元,占94%;项目支出95.89万元,占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561.3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1.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5万元、农林水支出75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1.3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办公及运行经费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万元,占39.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2万元,占6.02%、卫生健康支出29.35万元,占1.88%、农林水支出755.56万元,占48.39%、住房保障支出68.85万元,占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2024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主席团和代表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522.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4年预算数为64.49万元,主要用于:伙食团补助、安全监管及道路安全工作经费、基层武装专项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2024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生活补助、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经费、两新党组织指导员工作经费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9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29.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2024年预算数为289.8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

11.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05)2024年预算数为460.69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级运转奖补资金。

12.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68.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5.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0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调研、乡村振兴,农村农业工作,防汛减灾森林防火,监督检查、重点项目拆迁安置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荣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荣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9.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0.63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公共运行经费上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荣山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荣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荣山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1561.3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156.32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09.1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95.8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指文化体育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指森林草原防灭火。

(十三)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05):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级运转奖补资金。

(十四)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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