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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石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00.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0.02万元,增长25.6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政府投入农转非基金项目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0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17万元,占67.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36万元,占32.3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0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13万元,占58.95%;项目支出944.40万元,占41.0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00.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0.02万元,增长25.6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政府投入农转非基金项目收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6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34万元,下降3.8%。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65万元,占53.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5万元,占7.66%;卫生健康支出52.70万元,占3.38%;城乡社区支出52.62万元,占3.38%;农林水支出396.97万元,占25.4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60.88万元,占3.9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57.1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 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为41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 支出决算为34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 支出决算为5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9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 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 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3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支出决算为1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2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支出决算为36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6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1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87万元,下降1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9万元,占4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9万元,占58.0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51万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监管,压缩了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京昆高速汉广段扩容项目(大石段)征拆工作、黑曾公路工程项目、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及其他日常性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2.36万元,下降23.6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2批次,10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1500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4900元、现代农业园区创建2500元 、重点项目拆迁工作1.3万元、农业农村工作2.1万元、其他工作接待3.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3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石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4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6.11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压减运行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石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石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0岁老党员项目等2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专门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指反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所列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反映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反映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反映除常规的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之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反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08)征地拆迁和补偿(01):反映用于农村征地拆迁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0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反映用于农村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反映为预防和补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灾、旱灾等发生的支出;
21.农林水(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农林水(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励金;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