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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大石镇大稻坝村五四砖厂拆迁复耕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大石镇青岭村乡村振兴设计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3.大石镇非税征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大石镇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大石镇2021申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6.大石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7.大石镇石板街、滨河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8.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养老保险补偿费和失业保险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石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00.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0.02万元,增长25.6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政府投入农转非基金项目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0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17万元,占67.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36万元,占32.3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0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13万元,占58.95%;项目支出944.40万元,占41.0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00.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0.02万元,增长25.6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政府投入农转非基金项目收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6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34万元,下降3.8%。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65万元,占53.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5万元,占7.66%;卫生健康支出52.70万元,占3.38%;城乡社区支出52.62万元,占3.38%;农林水支出396.97万元,占25.4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60.88万元,占3.9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57.1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 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为41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 支出决算为34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 支出决算为5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9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 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 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3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支出决算为1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2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支出决算为36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6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1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87万元,下降1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9万元,占4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9万元,占58.0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51万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监管,压缩了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京昆高速汉广段扩容项目(大石段)征拆工作、黑曾公路工程项目、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及其他日常性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2.36万元,下降23.6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2批次,10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1500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4900元、现代农业园区创建2500元 、重点项目拆迁工作1.3万元、农业农村工作2.1万元、其他工作接待3.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3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石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4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6.11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压减运行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石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石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0岁老党员项目等2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大石镇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80岁老党员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大石镇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能够保障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大稻坝村五四砖厂拆迁复耕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率100%,完成了建0.7万方鱼塘1口,建设大棚1518平方米,铺设管道100米,闸阀9个,管理用房32平方米。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青岭村乡村振兴设计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率100%。全面完成乡村振兴规划设计。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非税征收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率100%,保障了非税40万目标任务超额完成。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率100%,疫情防控物资有效足额保障,防疫宣传人人知晓,资金使用合规,合法。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021申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率100%,制作了项目建议书1套、六牌一图1套。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率100%,购买了垃圾桶200个。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大石镇石板街、滨河路北侧地块建设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率100%,解决大石镇石板街、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用地安置11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目标均已实现。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养老保险补偿费和失业保险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率100%,解决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失地农民39人社保参保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目标均已实现。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专门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指反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所列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反映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反映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反映除常规的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之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反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08)征地拆迁和补偿(01):反映用于农村征地拆迁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0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反映用于农村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反映为预防和补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灾、旱灾等发生的支出;
21.农林水(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农林水(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励金;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大石镇机关内设11个机构: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
3.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4.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5.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村、社区的工作,促进村、社区的依法建设和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9.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大石镇实际在职职工57人,其中公务员21人,事业人员34人,行政工人2人;退休人员28人,遗属人员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大石镇部门(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2300.53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300.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为1557.17万元,占总收入67.69%;政府基金预算收入743.36万元,占总收入32.31%。
(二)支出情况。大石镇部门(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2300.53万元、决算报表支出2300.53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公共预算支出为1557.17万元,占总支出67.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743.36万元,占总支出32.31%。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356.13万元,占总支出58.9%;项目支出944.40万元,占总支出41.1%。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17.89万元,占总支出35.55%;商品服务支出304.67万元,占总支出13.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0.05万元,占总支出14.78%;资本性支出837.92万元,占总支出36.42%。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大石镇部门(单位)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目标1: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维护了辖区稳定,促进了辖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满意度高。目标2:保障场镇清洁卫生、场镇垃圾收集处理、城镇路灯电费、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正常运转。该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保障了基层老百姓干净卫生明亮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百姓幸福感。目标3:保障乡村振兴重点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工作经费及时保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保障乡村发展。该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有效保障了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经费,让帮扶工作的质量有所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度高,提高了辖区居民幸福指数。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质量: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相关内容,准确预测和核实预算年度内的各项收入来源。不断提高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支出执行进度:本单位建立完善的支出执行进度监控机制,定期跟踪和分析支出执行进度情况。对于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3.财务管理。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4.资产管理。本单位资产配置结构合理,资产的使用比较充分,不存在闲置或浪费的情况。
5.采购管理。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33.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32.9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0个。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大发体育在线: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要求》,人员类以2022年12月人员为依据,共涉及在职员工57人,其中公务员21人,事业34人,工勤2人,退休28人,遗嘱6人。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全年目标全部实现,无拖欠职工工资、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情况,完成率100%,不存在偏差。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大发体育在线: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要求》,运转类项目主要涉及机关公用经费及11个村(社区)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了基层政权运转有序进行。全年目标全部实现,完成率100%,不存在偏差。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大发体育在线: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要求》及结合工作重点,部门特定目标类共计24个,年初预算涉及的专项业务费14个,后期调整追加项目10个,包括乡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化债资金,疫情防控,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全年目标全部实现,完成率100%,不存在偏差。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3年度大石镇人民政府未配置固定资产。截止当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41.68万元,均为在用资产。本单位在当年无资产处置及收益情况。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镇认真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精神,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将各机关部门和村社区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本单位历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都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本次绩效评价将根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公开。2023年,单位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以及重点绩效评价过程中没有出现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不存在需整改的情况。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高度重视,对预算绩效管理过程情况积极反馈至区财政局,实时按要求调整预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镇认真对照《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认为我镇各项指标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7分,自评结果为“达标”。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预算资金不足。由于大石城乡发展速度较快,场镇卫生,基础设施,依法治区,大调解工作经费,基层武装经费等资金预算无法得到全面保障。
2.预算绩效管理重视意识不够。绩效评价相关业务不熟悉,自评不规范,存在事前绩效设置不全面,有一定偏差,事后绩效自评存在不够精准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建议上级部门多安排绩效评价相关学习及培训,多指导有关业务的开展。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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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稻坝村五四砖厂拆迁复耕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由大石镇大稻坝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大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过程监管。本项目位于大石镇大稻坝村3组,由于四联砖厂拆除复垦后,为提升该宗土地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需对现有土地完善基础实施配套。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大石镇大稻坝村3组四联砖厂拆除后复垦情况检查,发现该宗土地耕作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难度度大,为确保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镇、村把该项工作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目标考核根据工作量申报资金,得到了区政府的支持。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镇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在开展该项目工作时从一体化管理平台按程序支付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及项目工作量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建0.7万方鱼塘1口,建设大棚1518平方米,铺设管道100米,闸阀9个,管理用房32平方米。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对大石镇大稻坝村四联砖厂拆除后恢复农用地20亩,建设0.7万方鱼塘1口,建设大棚1518平方米,铺设管道100米,闸阀9个,管理用房32平方米。通过该项目实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耕作条件,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转型。
3.项目资金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大石镇大稻坝村组织项目绩效自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实,镇党委、政府组织项目办人员审定,财政所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大石镇2023年大稻坝村五四砖厂拆迁复耕费30万元由上年结转,财政局批复资金30万元,并下达了预算指标(广利财基〔2022〕领导批示件36号),项目的申报与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来自区级财政部门。
2.资金到位。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建0.7万方鱼塘1口,恢复农用地20亩,建设大棚1518平方米,铺设管道100米,闸阀9个,管理用房32平方米的项目建设费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由大石镇大稻坝村具体负责实施,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程监督管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按财政制度执行。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大石镇大稻坝村管理及具体实施。根据工作进度及内容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由大稻坝村具体负责实施,并取得相关依据,据实支付费用,后根据工程进度申报项目资金,财政所根据签审完毕的有效票据申报、支付资金;项目完工后,大稻坝村组织初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汇同镇项目办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尾款。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大石镇大稻坝村属于建设主体,采取召开“一事一议”会议,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项目监管情况。本项目由大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率100%,完成了建0.7万方鱼塘1口,建设大棚1518平方米,铺设管道100米,闸阀9个,管理用房32平方米。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大大提升了耕作条件,促进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防止了耕地水土流失,提升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群众满意度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实施,大大提升农民生产条件,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性发展,农民满意度增高,农民持续增收得到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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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岭村乡村振兴设计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由大石镇青岭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管。对大石镇青岭乡村振兴示范带,核心区为青岭村、辐射小稻村和安家湾村部分区域按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大石镇青岭乡村振兴示范带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二十字方针进行规划设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2年4月,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到大石镇青岭村视察粮食安全工作时,现场查看并了解大春生产、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得到李克强总理一致好评。但是,该片区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差距很大,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规划布局滞后。因此,镇人民政府特申请区人民政府对青岭片区进行乡村振兴全面规划设计,改善耕作条件、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耕作质量,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全面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镇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在开展该项目工作时从一体化管理平台按程序支付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供预算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核实,区政府核定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大石镇青岭乡村振兴示范带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二十字方针进行规划设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青岭片区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后进行项目建设,确保实现该片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目标。
3.项目资金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大石镇青岭自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实,镇人大监督,镇党委、政府组织项目办人员审定,财政所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大石镇2023年青岭村乡村振兴设计费15万元全部由上年结转,财政局批复资金15万元,并下达了预算指标(广利财基〔2022〕领导批示件36号),项目的申报与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来自区级财政部门。
2.资金到位。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5万元,资金用于支付第三方青岭村乡村振兴示范带设计费。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由大石镇青岭村具体负责实施,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程监督管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按财政制度执行。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大石镇青岭村负责管理及具体实施。青岭村根据工作进度及内容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由青岭村具体负责实施,并取得相关依据,由青岭村据实支付费用,并申报项目资金,财政所根据签审完毕的有效票据申报、支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大石镇青岭村属于建设主体,采取召开“一事一议”会议,由村委会委托三方机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项目监管情况。本项目由大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率100%。全面完成乡村振兴规划设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起到乡村振兴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目标,为全面小康奠定基础。
2.环境效益:该片区达到生态宜居,耕地水土流失得到遏制,现代农业生产水平得到提升,粮食安全得到保障。
3.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调查,群众满意度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全面完成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大大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性发展,农民满意度增高,保障农民持续增收,资金使用达到了目标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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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非税征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由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所负责征收资金的收取及及时缴纳入库,该项目的内容为保障非税征收人员征收非税收入的工作经费,印制创建文明大石,卫生大石的标语,文明拆迁等宣传资料。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上级要求征收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拆迁安置点购房款等征收工作的开展,征收人员的日常保障工作。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镇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在开展该项目工作时从一体化管理平台按程序支付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印制创建文明大石,卫生大石的标语,文明拆迁等宣传资料,保障非税征收人员征收非税收入的工作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有效维护辖区稳定,增加财政收入,确保非税收入40万的目标圆满完成。
3.项目资金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由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自评,镇党委、政府组织项目办人员审定,财政所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大石镇2023年上年结转非税征收工作经费5万元,财政局批复资金5万元,并下达了预算指标(广利财基〔2022〕领导批示件36号),项目的申报与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来自区级财政部门。
2.资金到位。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全部到位,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制作费及大石板社区、安家湾村开展非税工作的工作经费。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由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按财政制度执行。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及内容提出项目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审定后实施,并取得相关依据,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报销资金,财政所根据签审完毕的有效票据申报、支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属于一次性管理项目,不招标,不采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本项目由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实施、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完成率100%,保障了非税40万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有效维护辖区稳定,增加财政收入,确保非税收入目标圆满完成,促进了辖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评估等级为优。预期产出和效果能满足需求,维护辖区稳定,确保非税收入目标圆满完成,促进了辖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垃圾费征收相关政策有待加强宣传,群众的缴纳意识有待提升。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强宣传,做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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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由社会事务办负责具体实施,“宣传、排查、管控、隔离、督导、问责、接种”工作链条,突出抓好排查这个基础性工作关键环节和前提,把“人、物同防”的重点人员、场所、物品找出来,把排查“三渠道”做扎实,给管控、隔离,打赢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共涉及到11个村(社区),划定网格260个,高速路口卡口1个。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疫情形势严峻,工作量大,以及上级的工作安排,申报资金。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镇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疫情防控经费支出从一体化管理平台按程序支付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厉行节约原则,保障辖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制作疫情防控宣传资料,购买疫情防控宣传物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加班用餐,农村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排查管控好好重点人、物、场所,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护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3.项目资金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由社会事务办先自评,镇党委、政府组织项目办人员审定,财政所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大石镇2023年疫情防控专项经费8万元由上年结转,并下达了预算指标(广利财基〔2022〕领导批示件20号),项目的申报与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8万元,用于制作疫情防控宣传资料,购买疫情防控宣传物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加班用餐,农村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费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由社会事务办负责。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按财政制度执行。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社会事务办组织管理及具体实施。年初根据工作进度及内容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党委、政府审定后实施,并取得相关依据,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报销资金,财政所根据签审完毕的有效票据申报、支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属于日常性管理项目,不招标,不采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社会事务办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率100%,疫情防控物资有效足额保障,防疫宣传人人知晓,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防疫宣传到位入心,重点人、物、场所管控到位,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维护辖区平安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保障好了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经费需求,达到了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维护辖区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维护经济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安全宣传。
(四)相关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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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1申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辖区固定投资项目入库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项报告的编制等一系列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全镇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目标,以及上级的工作安排,申报资金。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镇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在开展该项目工作时从一体化管理平台按程序支付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项报告的编制。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库投资增长,辖区投资环境逐渐优化。有效改善企业生产线升级扩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旅融合、农村道路建设。
3.项目资金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由镇经济发展办自评,镇党委、政府组织项目办人员审定,财政所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大石镇2023年上年结转2021申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万元,财政局批复资金3万元,并下达了预算指标(广利财基〔2022〕领导批示件43号),项目的申报与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来自区级财政部门。
2.资金到位。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全部到位,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项报告的编制。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由经济发展办具体负责实施,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按财政制度执行。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经济发展办根据工作进度及内容提出项目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审定后实施,并取得相关依据,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报销资金,财政所根据签审完毕的有效票据申报、支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本项目由经济发展办实施、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率100%,制作了项目建议书1套、六牌一图1套。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企业生产线升级扩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旅融合、农村道路建设等,对我镇提高工业产业、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人民生活的提高等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估等级为优。预期产出和效果能满足需求,有效改善了企业生产线升级扩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旅融合、农村道路建设等,社会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大发体育投注:大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由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印制创建文明大石,卫生大石的标语,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购买垃圾桶等设施设备。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质如纸张、金属、塑料等从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利用,达到减少土地占用、环境污染,节约资源的目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改善环境,节约资源的世界总趋势申报立项。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镇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在开展该项目工作时从一体化管理平台按程序支付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大石板社区、小稻等8个村购买垃圾桶200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大石板社区、小稻等8个村购买垃圾桶200个,减少土地占用、环境污染,节约资源的目的。
3.项目资金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自评,镇党委、政府组织项目办人员审定,财政所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大石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资金5万元由上年结转,财政局批复资金5万元,并下达了预算指标(广利财预下〔2022〕2号),项目的申报与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来自区级财政部门。
2.资金到位。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垃圾桶200个。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由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按财政制度执行。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及内容提出项目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审定后实施,并取得相关依据,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报销资金,财政所根据签审完毕的有效票据申报、支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本项目由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实施、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率100%,购买了垃圾桶200个。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减少了土地占用,净化了环境污染,节约了资源,促进了辖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估等级为优。圆满完成了200个垃圾桶的购置,保障了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了土地占用,净化了环境污染,节约了资源,促进了辖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强化垃圾分类的宣传,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强宣传,做好管理工作。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大石镇石板街、滨河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用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该项目由镇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及具体实施。其职能主要为: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用政策,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监督相关单位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大石镇申报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116.41万元,财政局批复116.41万元(广利财基(2023)领导批示件8号),项目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1)政策依据: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制定,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目标设定:明确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项目的目标,旨在保障被征地农、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3)管理原则:遵循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有效实施。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1)条件:被补偿人需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政策规定的条件。根据被补偿人的实际情况,如年龄、就业状况等,核定相应的补偿年限。(2)范围: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被征地农民。(3)支持方式:按政策规定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1)公平性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能够按照相同的标准获得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2)经济性原则:资金的分配应考虑到经济性,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不浪费公共财政资源。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用于大石镇石板街、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用地安置11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解决大石镇石板街、滨河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用,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3.项目资金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法规、资金拨付明细、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3.实地调研:对项目实施地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4.评分与评级: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方法:1.定量评价:通过具体的数字指标(如参保人数、缴费金额、补偿费发放金额等)来衡量项目绩效。2.定性评价: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了解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大石镇申报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助费116.41万元,财政局批复116.41万元,无预算调整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来自区级财政部门。
2.资金到位。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全部到位,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16.41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资金开支包括大石镇石板街、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用地安置11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由大石板社区一、二、三组,大石镇大稻坝村5组、7组具体负责实施,镇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配合办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按财政制度执行。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镇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及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到位。确保了大石镇石板街、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资金安全,保障了被征地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率100%,解决大石镇石板街、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北二环东延线建设项目用地安置11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目标均已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保障了被征地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为全镇重点项目优质建设环境提供保障,促进大石经济高速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估等级为优。预期产出和效果能满足需求,能够达到预期效果,有效的维护基层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养老保险补偿费和失业保险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该项目由镇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及具体实施。其职能主要为:宣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偿费政策,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监督相关单位对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偿费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大石镇申报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养老保险补偿费和失业保险费466.95万元,财政局批复466.95万元(区长批示件),项目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1)政策依据: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偿费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制定,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目标设定:明确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偿费项目的目标,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基本养老权益,确保他们老有所养。(3)管理原则:遵循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有效实施。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1)条件:被补偿人需符合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偿费政策规定的条件,如被征地农民、失业人员等。根据被补偿人的实际情况,如年龄、就业状况等,核定相应的补偿年限。(2)范围: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被征地农民。(3)支持方式:按政策规定,一次性筹集核定补偿年限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偿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1)公平性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能够按照相同的标准获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偿费。(2)经济性原则:资金的分配应考虑到经济性,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不浪费公共财政资源。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用于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用地安置39人养老保险补偿费和失业保险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解决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失地农民39人社保参保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3.项目资金申报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法规、资金拨付明细、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3.实地调研:对项目实施地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4.评分与评级: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方法:1.定量评价:通过具体的数字指标(如参保人数、缴费金额、补偿费发放金额等)来衡量项目绩效。2.定性评价: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了解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大石镇申报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养老保险补偿费和失业保险费466.95万元,区财政局批复466.95万元,无预算调整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来自区级财政部门。
2.资金到位。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全部到位,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66.95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资金开支包括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用地安置39人养老保险补偿费和失业保险费,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由大石板社区一、二、三组具体负责实施,镇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配合办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按财政制度执行。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镇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及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到位。确保了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养老保险补偿费和失业保险费项目的资金安全,保障了被征地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率100%,解决大石镇石板街东侧、滨河路北侧地块项目失地农民39人社保参保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目标均已实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保障了被征地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为全镇重点项目优质建设环境提供保障,促进大石经济高速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估等级为优。预期产出和效果能满足需求,能够达到预期效果,有效的维护基层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